我国对噪声标准的最新规定及法律责任
一、噪声国家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噪音测试标准:
0类: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殊区域。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1类: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适用于工业集中区,噪声标准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4类: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标准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
注: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夜间指22:00-次日6:00。
二、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城市五类区域的噪音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居民来讲,生活中如果受到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制造噪音的人进行口头教育,并处以罚款。